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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9 00:46:48 人浏览

导读:

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的确定是指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可以是本人或者受委托的他人。承运人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等。

  一、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如何确定

  承运人的定义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负责。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种损失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是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在这段责任期间内,承运人应承担货物损失的责任。只有在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

  二、承运人在客运合同中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承运人有以下义务

  1.告知义务;

  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安全运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

  三、承运人赔偿范围是什么

  承运人赔偿范围包括:

  法律快车提醒您,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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