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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承运人合理运输义务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30 07:20:05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的承运人合理运输义务包括及时告知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注意事项的义务;按照客票载明的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

  一、民法典的承运人合理运输义务有哪些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找法网提醒您,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二、承运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法律快车提醒您,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承运人合理运输义务

  三、承运人赔偿范围是什么?

  承运人赔偿范围包括:

  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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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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