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承运人和承运人的关系
导读:
实际承运人和承运人的关系是:承运人将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履行的,承运人仍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全部运输负责。对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运输,承运人应当对实际承运人的行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承运人不承担赔偿的有以下情形: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承运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承运人应当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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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网络科技日益发达,网上购物也变得愈加大众化。当然,交通网络的发展也为此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我们在网上购物之后,就需要商家发货,这就涉及到运输的问题,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在哪?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解决疑问。
【案情】2007年7月,某粮食公司通过铁路托运60顿大米到郑州东站,运单及货票上的收货人是某运贸公司,在运单、货票以及领货凭证上托运人记载栏中某粮食公司记载陶XX收,货物到达郑州东站后,郑州东站通知收货人领货,收货人某运贸公司在没有领货凭证的情况下即派员持本
在快递行业是有托运人和承运人之分,它们两者的名称很相似,生活中很多人对它们的关系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它们之间有哪些区别。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一般如运输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等。托运人就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未必是货主,也可以是货主,一般是
营运车被撞后,一般是会有误工费的。根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误工费包括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无法正常进行劳动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营运车司机被撞,赔偿义务人应当对运营司机的误工收入进行相应的赔偿。
可从以下方面确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的赔偿数额: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确定;2、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以实际减少的日收入或月收入;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如果是严重违章违规的行为,交警部门有权扣车,运管扣车不能减轻罚款,需要直接交罚款。当事人如果不交罚款的话,理论上运管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不服处罚的可以申诉。
运管是有权利查私家车的。其主要是查营运车辆,看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查驾驶证和行驶证。运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口实施监督检查。运管工作人员上路执法可以更好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违章车辆,保护合法经营者及旅客、货主、托运人的合法权益。
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当事人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应当向对方进行赔偿。误工费和合理的营运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