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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19:33:00 人浏览

导读:

出海是一个风险比较高的经济活动,当然损失因而也特别高。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特地制度了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来减少个人的损失。那么公共海损分摊制度到底什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出海是一个风险比较高的经济活动,当然损失因而也特别高。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特地制度了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来减少个人的损失。那么公共海损分摊制度到底什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怎样的

  包括: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④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⑥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⑧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二、共同海损的分摊方法

  1、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净得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计算分摊共同海损);

  3、运费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回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三、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是指由于共同海损措施而收益的财产价值与因遭受共同海损损失而获得补偿的财产金额的总和。主要包括船舶分摊价值、货物分摊价值、运费分摊价值。下面就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三种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

  1、船舶分摊价值。
 船舶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船舶价值。该分摊价值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是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净值,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第二种计算方法是船舶航程终止地的完好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例如:

  某船在目的港的实际净值为140万元,运输途中该船舶遭受了25万元的海损,其中5万元属于单独海损。此时船舶的分摊价值该如何计算?

  按第一种计算方法该船舶分摊价值为:140万+20万=160万(元)

  按第二种计算方法该船舶分摊价值为:140万+25万-5万=160万(元)

  2、货物分摊价值。
 货物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货物的价值。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例如:

  某船装载10000吨矿石,途中遭遇强海浪的侵袭,海水浸入货仓,致使1000吨矿石受损,为共同安全又抛弃了500吨矿石以减轻船载,卸货时每吨矿石价值5000元,其中包括保险费50元和运费100元,此时应如何计算货物的分摊价值?

  按上面介绍的规则该货物分摊价值为:

  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5000*10000=50000000,

  扣减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1000*5000=5000000,

  再减去由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100*500=50000,

  3、运费分摊价值。

  运费分摊价值是指可以参加共同海损分摊的运费数额。该分摊价值的计算方法为: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去共同海损发生后,为取得该项费用而支付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营运费用,再加上共同海损损失金额。(运费的分摊价值应以航程结束时所应收取的净运费为标准)例如:

  某船运载货物1000件,航程终止时承运人有权收取每件100元的运费,途中为了共同安全抛弃了200件货物,共同海损发生后,为取得该项运费承运人支付的营运费为每件10元,则运费分摊价值该如何计算?

  按上面介绍的规则该运费分摊价值为:

  承运人在航程结束时有权收取的运费:800*100=80000

  减去共损发生后支付的非共损营运费:800*10=8000

  加上共损损失金额:(100-10)*200=18000

  最后运费分摊价值为:80000-8000+18000=90000

  4、免于分摊义务的财产  (1)邮件;(2)旅客行李和私人物品;(3)私人随带事务机动车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当然要满足海损共同分摊也需要满足共同海损分摊制度的条件。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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