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导读:
核心内容:光船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何主要权利和义务。出租人有交船、权利担保和抵押船舶的义务,有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有照料船舶、不得转租、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的权利是按照约定使用船舶。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光船租赁合同的概念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
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
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交船的义务。光船租赁合同下,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交付约定的船舶以及船舶证书。出租人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船舶还应当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的权利担保义务。出租人必须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依合同占有和使用船舶。如果因船舶所有权争议或者出租人所负债务致使船舶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的利益不受影响,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不得抵押船舶的义务。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如果违反此义务并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
[page]
(四)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承租人照料船舶的义务。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保险方式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用。如果因承租人对船舶占有、使用和营运的原因使出租人的利益受到影响或者遭受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
2、承租人不得转租的义务。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以光船租赁的方式将船舶进行转租。
3、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连续超过7日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但是,船舶发生灭失或者失踪的,租金应当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其最后消息之日起停止支付。如果租金已经预付,应按照比例退还。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约定使用船舶。承租人通过其自己雇佣的船长、船员直接控制船舶。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光船租赁合同(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第一部分1.船舶经纪人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2.地点和日期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4.租船人/营
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下述船舶办理租赁,请予核准。出租人名称(盖章)承租人名称(盖章)年月日船名船籍港船舶呼
【提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在合同中约定的船舶优先购买权的效力产生争议。仲裁庭认为,优先购买权是民法优先权的一种,除了法定的先买权外,法律并不排斥当事人约定给
营运车被撞后,一般是会有误工费的。根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误工费包括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无法正常进行劳动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营运车司机被撞,赔偿义务人应当对运营
可从以下方面确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的赔偿数额: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确定;2、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以实际减少的日收入或月收入
如果是严重违章违规的行为,交警部门有权扣车,运管扣车不能减轻罚款,需要直接交罚款。当事人如果不交罚款的话,理论上运管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不服处罚的可以
运管是有权利查私家车的。其主要是查营运车辆,看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查驾驶证和行驶证。运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口实施监督检查。运管工作人员上路执法可以更好的
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