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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实际承运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的权利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4 09:16:59 人浏览

导读:

当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赔偿请求是向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提出,或者向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提出时,如果该受雇人或代理人能证明其行为是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之内,便有权援引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但是,当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

 当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的赔偿请求是向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提出,或者向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提出时,如果该受雇人 或 代理人能证明其行为是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之内,便有权援引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但是,当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灭失、损坏是由于该受雇人或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害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时,他便丧失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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