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效力
导读:
[摘 要]如何理解船舶所有权登记对抗第三人,是我国学术界和司法界不断争议的问题。本文从物权法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采用的立法模式和船舶所有权与登记的关系,提出了未登记的所有权也应保护和“第三人”不包括侵权人的观点。[关键词] 船舶物权,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对抗主义,第三人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问题是,船舶的买受人取得船舶后,并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或者登记的船舶所有人并不是实际的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船舶遭受侵害或侵占,对实际所有人遭受的损失,法律是否应予保护?我国海事司法界目前的通常做法是,依据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船舶登记确定所有人,只有登记的船舶所有人才有权向侵权方主张诉讼权利;没有登记的所有人,其所有权不能对抗买卖合同当事方以外的第三人,因而不能向侵权方主张权利。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将登记的效力绝对化,对“第三人”的理解扩大化,不符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由于海商法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的规定比较简单,如果孤立的理解条文,不管如何解释,都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笔者试图从物权法的角度,从研究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模式入手,探讨船舶所有权与登记的关系;通过分析“登记效力绝对化”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和法律后果,谈谈如何界定“第三人”;通过分析登记的效力,谈谈如何看待登记的船舶所有人。笔者才疏学浅,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值得说明的是,我国的物权法正处于立法讨论阶段。[1]我国的物权变动将采用何种立法模式法学界尚有不同意见,[2]但对船舶物权而言,绝大多数专家主张仍应采用《海商法》规定的模式。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所有权人,享有对该动产及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需要进行登记,在登记时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说到船舶,大家都很熟悉,船舶所有权也属于物权的范畴,因此他和车辆房屋一样需要到相应的政府管理机关去办理产权登记。那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提交材料需要哪些?船舶所有
船舶所有权登记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确认,以此可以获得法律的相关保护,就跟汽车一样,都是以登记来确认所有权的确定的,下面法律
摘要:不管是什么,只要触及所有权或者是某一方的利益上的,都需要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船舶所有权也不例外,也需要进行所有权的登记,下面由小编详细的为您
营运车被撞后,一般是会有误工费的。根据我国相关解释的规定,误工费包括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无法正常进行劳动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营运车司机被撞,赔偿义务人应当对运营
可从以下方面确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的赔偿数额: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确定;2、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以实际减少的日收入或月收入
如果是严重违章违规的行为,交警部门有权扣车,运管扣车不能减轻罚款,需要直接交罚款。当事人如果不交罚款的话,理论上运管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不服处罚的可以
运管是有权利查私家车的。其主要是查营运车辆,看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查驾驶证和行驶证。运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口实施监督检查。运管工作人员上路执法可以更好的
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标准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